2012年4月23日 星期一

【資料處裡】國文作文notes

法家
道家


法家中國春秋戰國時代一個以君權為核心的政治思想學說,亦稱為『霸道』。法家認為,人性惡才生法度, 生而有奢望,才有聲色犬馬以致賊盜, 必以律法而後正,以法治防範惡欲疏導人性向善。強調用法治制度來約束臣下,遠勝過一時的人治。法家強調君主應該運用「法」、「術」、「勢」三者的運作來控制臣下,並實行配套的國家政策管治方針,以強兵富國成達戰國君主霸業為中心要則,或可稱為「帝王之法」,法家認為:國家社會與組織制度應是不斷發展變化的,隨著時代的進步,政治制度與組織結構也必要跟著發生變化調整,在當時法家將此過程稱為變法。唯有如此才能達富國強兵之道,過度遵守舊規不正視因時制的變法重要性,只會讓組織逐步走向蒼老萎亡。例如秦孝公時期商鞅耕戰策略。這流派盛行於春秋戰國時代,為秦國秦朝最為採用。
內容

「法家」學說是一種純粹功利唯物主義的思想體系,內容核心主要是針對君主如何加強統治加以證論思辯,強調刑名之術,以效忠君王之權為歸依。法家學派在基礎上否定世襲貴族天然傳承的等級制度,認為「聖人苟可以強國,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禮。」(《史記·商君列傳》)法家在政治實踐中,例如秦國獎勵耕戰強化農業和戰力,毀棄詩書以愚化反對君權政治推行愚民政策,秦始皇為了統一百姓的思想行焚書坑儒。徹底希望與傳統文化決裂,主張以法治國
先秦法家所主張的「法」、「術」、「勢」:
  • 法即是「法制」,以嚴刑峻法管治國家百官百民,有功者重賞,有過者則重罰;
  • 術即是「權術」,國君要懂得如何利用政治手段,駕馭臣下,對付政敵,以彰顯與保持權力地位
  • 勢即是「權威」,國君要保持自己的絕對權威與權力,才能駕馭臣下。
戰國時期人物韓非乃法家思想集大成者,他總結了法家各種學說,認為「法」、「術」、「勢」三者都是缺一不可,必須互相配合地運用。又在儒家荀子的理論上吸收,認為人是天性本惡,不但對普通人,就連親子間關係也是這種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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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家是以老子莊子為代表的中國春秋戰國時期諸子百家中最重要的思想學派之一。強調「整體論」、「機體論」的世界觀,重視人的自由
西漢初年,漢文帝漢景帝以道家思想治國,使人民從秦朝苛政中得以休養生息。歷史稱之為文景之治
其後,儒家學者董仲舒漢武帝提倡「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政策,並被後世帝王採納。道家從此成為非主流思想。
道家雖然並未被官方採納,但繼續在中國古代思想的發展中扮演重要角色。魏晉玄學宋明理學都揉合了道家思想發展而成。佛教傳入中國後,也受到了道家的影響,禪宗在諸多方面受到了莊子的啟發。
道家在先秦各學派中,雖然沒有儒家和墨家這麼多的門徒,地位也不如儒家崇高,但隨著歷史的發展,道家思想以其獨特的宇宙、社會和人生領悟,在哲學思想上呈現出永恆的價值與生命力。
內容
道家思想與法家思想剛剛相反,道家主張「順其自然」,認為法律(和法律有不同;法好比物理,而法律則是人為)是對人類的束縛,要全部捨棄;法家則主張要用法律去懲治人,認為人類本性頑劣,要用權威去治天下。
道家雖然學派上有所區別,但就其主旨來說是相通的:以「道」為本,自然無為
道家思想的核心是「」,老子曾在其著作中說:「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地母。吾未知其名,強名之曰道。」(《老子》第25章)。老子提出「道」是宇宙本源,也是統治宇宙中一切運動的法則。這一觀點被後來所有道家所有流派支持,成為道家最基礎核心。在各派之間對「道」的理解有一定差異,但在中國哲學史上,通過「道」的概念對世界萬物本源進行了第一次探討,開闢了中國討論形上學傳統。這是道家突出貢獻之一。
「道」 與萬物的關係,就靜態而言,「道」是一切人、物共同存在的最終保證,是最高的價值,是終極性的價值根源。就動態而言,道是秩序的凝構及其動力,是「造化」或「造化力」,是使萬物得以相生、相續、轉化、發展的實現性原理。道家認為,天地萬物雖然形態各異,但其本源上相同,所謂「天地與我並生,萬物與我為一」(《莊子·齊物論》)。因此,人們應充分認識並尊重自然界規律,讓宇宙萬物「自足其」。個人與社會也是共生互存關係,修道不僅要「度己」,而且要「度人」,以各種適宜的方式,圖世界共同的利益。
「無為」被道家認為是「道」的重要特徵之一。其不是指不作為,而是指不經過深思熟慮,無目的地行為(據淡江中文研究所的老妹註解:應當是:讓事情自然的發展,不要為目的而行動,事先應當先期規畫好而執行,不是事情來了才決定要去做)。「無為而治者,其舜也與?夫何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舜帝不是無為而治的嗎?他做了什麼?只是使本人保持尊貴,令人恭敬地面對南方而已。)道家認識到任何有目的的行為都可能使行為本身產生偏差。「六親不和有孝慈。」(當我們提倡孝順、和睦的時候,家庭中的成員本身已經不坦誠、不和睦了,不然是不需要這些的。)表述類似觀點的語句在道家的作品中隨處可見。根據處理問題不同,「無為」的態度既可用於政治,也可以用於修身。道家各派在堅持「無為」本質的前提中,通常給予了「無為」更豐富的內涵。
道家視生命價值重於外物,主要是指功名利祿。老子強調統治者必須重身(此身該作「體」),不迷名、貨。其後各個學派都提出輕(不迷)物重身的觀點。而莊子,列子將「內聖」的觀點發揮到一個新的高度。

無為而治

當時中原到處是洪水,以前堯派鯀去治理洪水,9年後失敗了,舜就派鯀的兒子禹去治水。
禹果然不負眾望,13年後平息了洪水。
舜和堯一樣,對老百姓很寬厚,多採用象徵性的懲罰,犯了該割掉鼻子罪的人,讓穿上赫色衣服來代替;應該砍頭的人只許穿沒有領子的布衣。
為了讓老百姓懂得樂舞,舜派夔到各地去傳播音樂。
有人擔心一個人不能擔當重任,舜說:“音樂之本,貴在能和。像夔這樣精通音律的人,一個就足夠了。” 夔果然出色地完成了任務。
孔子贊嘆道:“無為而治,說的正是舜啊!他自己需要做的,只要安安靜靜坐著而已。”
“無為而治”指自己無所作為而使天下得到治理,後泛指以德化民
(出自《呂氏春秋》和《論語》)
事先深思熟慮過,再採取正確性的行動,以智慧取得應當有(自然)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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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解「聖人苟可以強國,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禮。」

原文:
公孫鞅曰:「臣聞之,「疑行無成,疑事無功,」君亟定變法之慮,殆無顧天下之議之也。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見負於世;有獨知之慮者,必見訾於民。語曰:「愚者暗於成事,知者見於未萌。民不可與慮始,而可與樂成。」郭偃之法曰:「論至德者,不和於俗;成大功者,不謀於衆。」法者,所以愛民也;禮者,所以便事也。是以聖人苟可以強國,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禮。」
   孝公曰:「善。」
   甘龍曰:「不然。臣聞之,聖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變法而治。
   因民而教者,不勞而功成;據法而治者,吏習而民安。今若變法,不循秦國之故,更禮以教民,臣恐天下之議君,願孰察之。」
   公孫鞅曰:「子之所言,世俗之言也。夫常人安於故習,學者溺於所聞。此兩者所以居官守法,非所與論於法之外也。三代不同禮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故知者作法,而愚者制焉;賢者更禮,而不肖者拘焉。拘禮之人,不足與言事;制法之人,不足與論變。君無疑矣。」

參考譯文:
公孫鞅說:"我聽過這樣一句話:行動遲疑一定不會有什麽成就,辦事猶豫不決就不會有功效。國君應當盡快下定變法的決心,不要顧用天下人怎麽議論您。何況具有超出普通人的高明人,本來就會被世俗社會所非議,獨一無二見識思考的人也一定遭到平常人的嘲笑。俗語說:'愚笨的人在辦成事情之後還不明白,有智慧的人對那些還沒有顯露萌芽的事情就能先預測到。'百姓,不可以同他們討論開始創新,卻能夠同他們一起歡慶事業的成功。郭偃的法書上說:'講究崇高道德的人,不去附和那些世俗的偏見。成就大事業的人不去同民衆商量。'法度,是用來愛護百姓的。禮制,是爲了方便辦事的。所以聖明的人治理國家,如果能夠使國家富強,就不必去沿用舊有的法度。如果能夠是百姓得到益處,就不必去遵循就的禮制。"
  孝公說:"好!"
  甘龍說:"不對,臣也聽說這樣一句話:'聖明的人不去改變百姓的舊習俗來施行教化,有智慧的人不改變舊有的法度來治理國家。'
  順應百姓舊有的習俗來實施教化的,不用費什麽辛苦就能成就功業;根據舊有的法度來治理國家的人,官吏熟悉禮法,百姓也安樂。現在如果改變法度,不遵循秦國舊有的法制,要更改禮制教化百姓,臣擔心天下人要非議國君了。希望國君認真考慮這樣的事。"
  公孫鞅說:"您所說的這些話,正是社會上俗人說的話。平庸的人守舊的習俗,讀死書的人局限在他們聽說過的事情上。這兩種人,只能用來安置在官位上守法,卻不能同他們在舊有法度之外討論變革法制的事。夏、商、周這三個朝代禮制不相同卻都能稱王于天下,春秋五霸各自的法制不同,卻能先後稱霸諸候。所以有智慧的人能創制法度,而愚蠢的人只能受法度的約束。賢能的人變革禮制,而沒有才能的只能受禮制的束縛。受舊的禮制制約的人,不能夠同他商討國家大事。被舊法限制的人,不能同他討論變法。國君不要遲疑不定了。

心得:
以小弟拙見:公孫鞅以法家思想主張變法,不合時宜的法就要改變;有智慧的人創造法規來管理無法以理性管理自己行為的人;然人非聖賢,法也有制定錯誤的情形,或不合時宜;那就要抓住Timing作改變,此為法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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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以下為上述文章相關來源)
1.維基百科-法家
2.維基百科-道家
4.解釋「聖人苟可以強國,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禮。」
http://tc.wangchao.net.cn/zhidao/detail_46937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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